当前位置:化工仪器网-环境监测首页-技术文章列表-RJ31-8108个人剂量测量仪应用

RJ31-8108个人剂量测量仪应用

2024年09月03日 17:11 来源:京海兴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RJ31-8108个人剂量测量仪应用

产品简介:概 述RJ31-8108型电子个人剂量计,主要探测X、γ和β辐射,可以给出直读剂量当量Hp(10)(深层 全身)和Hp(0 07)(浅层 皮肤)的剂量

概  述

       RJ31-8108型电子个人剂量计,主要探测X、γ和β辐射,可以给出直读剂量当量Hp(10)(深层/全身)和Hp(0.07)(浅层/皮肤)的剂量数值。它结合了强大的辐射测量性能和先进的软硬件,符合IEC1283,IEC1526,ANSI13.11,13.27和
42.20等标准。适合于单独作为剂量计使用或者作为综合剂量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使用。

功  能

l 出色的X、γ和β辐射响应
l 可设置剂量和剂量率报警阈值,并可设置声音报警
l 存储剂量记录、警报记录等,无电池数据可保持10年
l 短期储存Hp(0.07)、Hp(10)的数据,可根据需要定期更新
l 数据时间间隔可以设定,存储间隔1s
l 在20cm距离,报警发声器满刻度能达到97分贝
l 通过功能键可查看工作参数
l 具有自检功能,对故障可以判别并提示,如探测器、电压不足等
通过蓝牙通讯及读出装置,可以输出以记录时间间隔为单位的累计剂量趋势

特点

v 灵敏度高、线性好、动态范围宽
v 自检及自诊断功能完善,维护简便
v 体积小巧,结构紧凑,适应便携应用
v 报警方式多样,声、光、震动任意组合
v 抗电磁干扰能力强
v 结构坚固防护好,防水防尘防震
v 符合GB/T 13161-2003《直读式个人X和γ辐射剂量当量和剂量当量率仪》和ANSIN42.20-2004、IEC1238,IEC1526,JJG393-2003标准

产品执行/适用标准(仅展示部分标准)

GB/T 13161-2015辐射防护仪器测量X、γ、中子和β辐射个人剂量当量Hp(10)和Hp(0.07)直读式个人剂量当量仪
JJG 1009-2016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HP(10)监测仪检定规程
 GBZ 117-2022 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GB/T 17626.2-201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201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21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21476.4-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通用要求
SN/T 0570-200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
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技术指标
产品型号 RJ31-8108

探测器Si半导体 剂量范围0Sv~>16Sv
 
剂量率范围0Sv/h~>4Sv/h. 自动调整精度Hp(10)137Cs ±10% ;Hp(0.07)90Sr/90Y ±20% ;
能量响应光子:Hp(10)137Cs
               ±50%15keV~17keV;±20%17keV~1.5MeV;
               ±30%1.5MeV~6MeV;±50%6MeV~10MeV;
光子:Hp(0.07)137Cs
               ±30%20keV~6MeV;±50%6MeV~10MeV;
 β:Hp(0.07)90Sr/90Y
               ±30%250keV~1.5MeV;
角响应Hp(10)137Cs(±20%~±75);
Hp(10)241Am(±50%~±75);
Hp(0.07)90Sr/90Y(±30% ~ ±55°);
剂量率线性Hp(10) 137Cs:
±10% <0.5 Sv/h  ;
±20% 0.5 t~1 Sv/h;
±30% 1 ~2 Sv/h;
 ±50% 2~4 Sv/h ;
 Hp(0.07)90Sr/90Y
±20% <1 Sv/h;
电源7号1.5V碱性电池2节尺寸93mm×58mm×22mm
重量100g工作温度-30℃~+70℃
工作湿度<95%R.H 防护等级IP54

特别提示:该产品可按客户要求进行定制,网站数据仅供参考,如遇变更或调整恕不另行通知,以实际产品为准。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