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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厂水下作业施工多少钱一台

2024年08月31日 09:59 来源:江苏华航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污水厂水下作业施工多少钱一台

为确保本次潜水作业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我公司根据业主及主体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作业现场勘察、潜水作业区域水下情况,会同潜水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推敲演练,共同制定本方案供有关方面参考。

   

水下作业属于特殊行业,其一般程序为:潜水员进入池底检查确定钻孔位置→潜水辅工将设备吊入池底→潜水员水下安装钻孔机械→启动钻孔机械开始钻孔作业→在钻孔过程中潜水员需根据底质情况调整钻进速度和钻进方法→钻孔完成后潜水员需对钻孔进行检查,确保钻孔符合要求作业完成按照空气减压方案检验后出水→清理钻孔现场,回收设备和工具。 

2  培训要求

2.1  培训机构

1. 商业潜水员的培训由专门的潜水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负责。

2. 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具有符合规定并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员和管理人员;

·具有满足所进行培训种类要求的固定场所、设施和装备;

·具有有效的安全保障和急救措施;

·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从事潜水员水下实际操作课程培训的教员,由所在单位推荐,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审核发证,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潜水员证书;

·具有8年以上潜水经历;

·具有潜水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教学能力。

   

3. 培训机构应当取得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签发的潜水培训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培训机构申请许可证,应向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递交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书,并递交以下文件、证件:

·主要负责人的身份明;

·章程和内部管理、组织规章制度;

·培训场所使用证明和设施、设备、器材的情况;

·教员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及教学经历;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所选用的教材和有关技术资料;

·质量保证体系;

·其他有关规章要求的文件、证件。

4. 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在收到潜水员培训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获得批准的培训机构,应当颁发许可证;对未获得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5. 许可证的内容包括:

·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培训的种类、规模和地点; 

·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6. 培训机构改变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培训种类和规模,应当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 培训机构应按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潜水员培训计划与培训大纲和许可证核准的培训种类实施培训。

8. 潜水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9. 培训机构应在每期培训前,向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培训教学实施计划;

·本期教学的教员情况及所任教学科目;

·学员名单及潜水员培训登记表。

10. 通过培训并结业的潜水学员应掌握相应种类的潜水理论,能正确使用操作相应种类的潜水装具和设备进行潜水作业。

11. 培训机构必须保证培训质量。对学习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准予结业。

12. 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应当将教学执行情况和学员年龄、学历、培训考试成绩等基本情况呈报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备案。

13. 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每3年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可继续从事潜水员培训工作;审验不合格的,应注销许可证。

2.2  培训计划

1. 培训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文化程度,自愿从事潜水工作,身体符合《职业潜水员体格检查要求》的公民。

2. 培训目标

学员通过基础知识和潜水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实际操作训练,在潜水专业理论、实际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等方面达到空气潜水员标准。

3. 学制与学时

脱产培训5个月,每周授课5天,总授课为598学时,考试、考查为48学时。

   

4. 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见下表)

开设的课程分为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

5. 教学方法及考核

(1)教学方法

教学采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系统授课与辅导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2)考核

所设课程均需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科目以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考查科目以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

考核不及格者,在结业前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准予半年后再补考一次,第2次补考仍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6. 结业

学员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及格后,由培训单位发给结业证书,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按国家潜水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考核发证规定发给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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