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的有效治理应遵循什么原则
工业污水的有效治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1)尽可能在过程中减少毒害污水的产生。如以毒用料或产品取代毒用料或产品。
(2)在使用毒原料以及产生毒的中间产物和产品的过程中,采用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并实行严格的操作和监督,消除漏逸,尽量减少流失量。
(3)含巨毒物质污水,如含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等污水应与其他污水分流,以便于处理和回收用物质。
(4)一些流量大而污染轻的污水如冷却污水,不宜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污水处理的负荷。这类污水应在内经适当处理后循环使用。
(5)成分和性质类似于城市污水的机污水,如造纸污水、制糖污水、食品加工污水等,可以入城市污水。应建造大型污水处理,包括因地制宜修建的生物氧化塘、污水库、土地处理等简易可行的处理设施。与小型污水处理相比,大型污水处理既能突出降低基本建设和,又因水量和水质稳定,易于保持良好的状况和处理效果。
(6)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毒污水如含酚、氰污水,经内处理后,可按容许放规准入城市下水道,由污水处理进一步进行生物氧化降解处理。
(7)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毒污染物污水,不应入城市下水道和输往污水处理,而应进行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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